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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和祥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世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嘉彩华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和祥通实业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决议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10元,由北京和祥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0元(已交纳),北京嘉彩华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0元(已交纳),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0元(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0
发布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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