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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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05)东执字第732号 东阳市湖溪农村信用合作社(现为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东平、叶明亮: 申请执行人东阳市湖溪农村信用合作社(现为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4)东法横民二初字第23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吕东平、叶明亮其他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2005)东执字第732号案件已于2021年1月18日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特此告知! 东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