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偿付原告上海博达数据通信有限公司货款3756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如逾期付款,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1元,减半收取380.5元,原告承担50元,被告负担33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