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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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合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7340000元的财产(具体以本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或扣押财产清单为准)。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