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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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天津市万邦迅捷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市三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9688.32元;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三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52元、保全费5000,由被告天津市万邦迅捷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2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