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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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自然枫装饰有限公司 青岛宏程浩宇工贸有限公司 青岛朗淇工贸有限公司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564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