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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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益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林州市八建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林州市八建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897元,退还给原告林州市八建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2 |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