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椰风(东阿县)阿胶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永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大金(东阿)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椰风(东阿县)阿胶食品有限公司、大金(东阿)实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44069.13元或查封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2740元,由申请人山东永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起诉,逾期不起诉,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1-18 |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