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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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北龙王恨渔具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望江亭渔具有限公司 |
| 类型 | 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格权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12执保304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望江亭渔具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湖北龙王恨渔具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山东望江亭渔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龙王恨渔具集团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鲁0112财保114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裁定,本院2021年1月20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 冻结了被申请人湖北龙王恨渔具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 以上保全措施详见保全结果通知书 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做出的(2021)鲁0112财保114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已执行完毕。 审判员 李峻岭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栾绍卓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