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讯发防水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05民初34890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代理人王庆伟、张寅明(实习),河南宇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讯发防水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任建国,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亚鹏,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代理人李月茗,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诉被告河南讯发防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6日立案。2020年1月7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贾威 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 书记员王伟亮 |
| 裁判日期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