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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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洋浦大舜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杭州省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符支行开户的账号×××内的银行存款500,000元。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申请人海南洋浦大舜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