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市金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蓝光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250元,由成都市金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