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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阳县第三人民医院
安钢职工总医院
河南豫龙焦化有限公司
安阳华飞钢结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安阳华飞钢结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8,368.53元;

二、***对上述第一项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80元,由***负担1,538元,安阳华飞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2,14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5
发布日期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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