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新乡市中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新乡中联石化封头锻压有限公司 四川东方龙源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新乡市中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449元,减半收取2224.5元,保全费1670元,均由新乡市中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