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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南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91民初97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曲江,山东正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军,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烟台南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韩延卫,经理。

原告***与被告烟台南山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单伟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吕芍慧

裁判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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