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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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万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华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烟台华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烟台万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烟台华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签订的《华安信息产业园FIT项目施工合同》。 二、被告烟台华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烟台万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043668.91元及利息(利息4043668.91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三、原告烟台万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涉案的华安信息产业园FIT项目1-9#楼、12#楼宿舍楼消防工程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150元,减半收取为19575元,申请费5000元,共计245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