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证大向上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五千零五十元。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支付的利息及逾期还款违约金(以五千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5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 四、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人民币五十元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五、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