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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乌鲁木齐大沃福商贸有限公司
巴楚县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466.85元,由上诉人巴楚县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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