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新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广州新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自2015年12月6日至2015年12月19日期间逾期交楼违约金36011.89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090元,由原告***、***负担12580元,被告广州新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担5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21
发布日期 2020-02-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