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浙江新世界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浙0111执3040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