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平圩支行34×××45账户存款114978元; 案件申请费1095元,由田家庵区鑫莱五金商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8-06-29 |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