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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喜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宝信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登记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北京喜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不再将原告***登记为被告北京喜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案件受理费35元,由被告北京喜乐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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