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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荥阳市宛建汉飞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豫0182执4590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等59人。

被执行人:荥阳市宛建汉飞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卉,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等56人与荥阳市宛建汉飞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荥阳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3日作出的(2019)豫0182民初532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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