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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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投资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090元,减半收取654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