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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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福建省凯达石材机械有限公司                 贵州年达石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并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 发布日期 | 2021-0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