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新区景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214执恢260号 薛建平: 无锡新区景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薛建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恢复申请执行标的为45779.46元,现已执行完毕,无锡新区景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表示同意结案。至此,无锡新区景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新商初615号民事调解书案件本次恢复执行标的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