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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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 辽宁九江实业有限公司 湖北民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公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埠河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绥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冻结被申请人湖北民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支行账号为18×××55的银行账户存款、在湖北公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埠河支行账号为82×××63的银行账户存款、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营业部账号为20×××89的银行账户存款; 二、解除冻结被申请人湖北民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公司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存款。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