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仪陇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尚未实现债权数额213,466.67元及利息及案件受理费2,150元,申请执行人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同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提交其财产证据。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