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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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山东金马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坐落于济南市天桥区稻香小区9楼,房产证号为济南的房屋。保全金额50万元,查封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申请人山东金马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20-0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