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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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工露水河石材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地质工程勘察施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新(白山)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 法院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 发布日期 | 2021-0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