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苏0612执恢1104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瞿燕翔、吕强、陶汉军、徐彩霞、俞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次恢复执行标的355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完毕,本院收取执行费500元。本次恢复部分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