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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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乐支公司 甘肃民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民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乐支公司赔偿原告甘肃民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保险金30000元; 二、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乐支公司赔偿原告***鉴定费3600元; 以上一、二项限于判决生效后一月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640元,由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乐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03 |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