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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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鸡西市坤源煤业有限公司 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384.00元(已由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由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 发布日期 | 2021-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