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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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益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广西阿哩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2020)桂1002民初309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 二、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2020)桂1002民初309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 三、上诉人广西阿哩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退回被上诉人黄建晶租金72900元、押金121500元,共计19440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3783元,由上诉人广西阿哩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134.9元,由被上诉人黄建晶负担2648.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764元,由上诉人广西阿哩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729.2元,由被上诉人黄建晶负担4034.8元。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02 |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