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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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内蒙古易捷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3000元,利息1150元,逾期利息1670元,律师费1949元,合计27769元;被告***在上述借款本息24150元付清之前继续承担应付利息(以未付借款本息为基数,年利率10%计算,利息起算日为2020年5月13日)。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