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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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德丰联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枣庄市薛城区供销合作社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4)薛商初1253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日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持原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书,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16 |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