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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证债权文书 |
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国信公证处作出的(2017)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6394号公证书、(2018)京国信执字第00007号执行证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职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