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机器猫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各案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409,380元,分别由王荣、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8人负担(各案负担金额详见附表)。一审财产保全申请费[(2019)湘01民初13号、(2019)湘01民初1143号两案]合计1万元,由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29
发布日期 2021-0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