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于晶在丹东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096027.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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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于晶在丹东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096027.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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