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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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房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上海佾吉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丹棱县盛飞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402执保132号 东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关于你庭移送执行局的申请人周秋梅、刘加全、苏翼兵、于志军、于建国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上海佾吉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成都智房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曾玉财产一案,我局依据(2020)川1402民初836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于2020年4月26日对被申请人上海佾吉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了查询并作出了限额596万元的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于2020年4月26日委托丹棱县法院对被申请人上海佾吉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案外人丹棱县盛飞置业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予以冻结(限额596万元),冻结期限为三年。本案现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东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