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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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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2020)黔0181民初12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7274元,退还***、***;***、***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7274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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