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麒麟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新富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尹泰明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告浙江新富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账户的冻结:1.开户名:广东麒麟科技有限公司,账号:20×××6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长安乌沙支行;2.开户名: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账号:44×××2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城东支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 发布日期 | 2021-0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