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天天上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萍乡武功山海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市中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2020)赣0323民初487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王立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江西天天上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未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三、被上诉人南昌市中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二项债务向上诉人江西天天上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上诉人南昌市中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上诉人王立明追偿; 五、驳回上诉人江西天天上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8668元,减半收取1933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4334元,由上诉人江西天天上农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947元,被上诉人王立明、南昌市中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238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668元,由上诉人江西天天上农林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093元,被上诉人王立明、南昌市中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55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