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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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乡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乡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1029执保402号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住***。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晋1029民初13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下16000元。在执行保全过程中,我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下的存款,现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刘久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