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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黔西南州方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78元,减半收取539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行负担。

审 判 长  韩显丽

人民陪审员  张民波

人民陪审员  余 燕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书 记 员  陈贵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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