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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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前海中能国氢(深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红阳国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辽宁红阳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国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伙企业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国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前海中能国氢(深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 二、限制被申请人***、深圳国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前海中能国氢(深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取到期应得的收益。 上述保全标的,以人民币12,600,000.00元为限。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