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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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9)鲁1502民初4612号民事判决; 二、不得执行位于临清市经一路以西、古运河以北的运河半岛小区21号楼2单元××室房屋;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344.2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344.21元,由***和临清市嘉和置业有限公司均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