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银丰田商贸有限公司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甘肃银丰田商贸有限公司偿付***工程款等费用,总计209865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9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息随本清)。限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50元,减半收取2225元,由甘肃银丰田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义务人拒绝履行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逾期则视为放弃申请执行权,法院将不再立案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 发布日期 | 2021-0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