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德喜塑胶管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111执恢488号 小河区恒达化工经营部、云南德喜塑胶管业有限公司: 小河区恒达化工经营部与云南德喜塑胶管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33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申请执行人放弃4334元后,被执行人已缴纳20000元至本院,并承担执行费265元。至此,小河区恒达化工经营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黔0111民初207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法官 :陆文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 :罗砺锋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