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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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鸣惊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一零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教育培训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山东一鸣惊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2018《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全程通关班》协议及鸣人教育推荐就业协议书; 二、被告山东一鸣惊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学费4188.89元; 三、被告山东一鸣惊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代报名费2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山东一鸣惊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缴上诉费,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4 |






